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
公室文件
津金监管〔2011〕5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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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取消天津鼎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(筹)
筹建资格的通知
各小额贷款公司:
鉴于天津鼎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(筹)未能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开业前各项筹备工作,按照《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》(津金融办〔2008〕66号)有关规定,现取消该公司筹建资格,原批复文件同时作废。
特此通知。
(联系人:林艳红;联系电话:83817899)
主题词:取消 小贷公司 筹建资格 通知 (共印10份)
抄送:市财政局,市工商局,人民银行天津分行,天津银监局,
静海县人民政府,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。
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