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小额贷款公司:
为规范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,加强监督管理,促进公司防范风险规范发展,根据《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》(津金融办〔2008〕66号)规定,现就开展2010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审范围
凡取得市金融办开业批复文件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小额贷款公司。
二、时间安排
年审工作自2011年2月28日至4月10日结束,分两个阶段进行:
1.自查阶段(2月28日—3月20日)。各公司按照要求认真自查,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年审要件报我办审核。
2.审查阶段(3月21日—4月10日)。我办审核材料,作出年检通过或不通过决定。
三、审查内容及相关材料
(一)审查内容
重点审查核实小额贷款公司登记事项及股权结构变更情况;公司治理结构、部门设置及从业人员情况;业务开展及财务状况;合规经营及重大事项处置情况。
(二)小额贷款公司应提供以下年审材料:
1.《2010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报告书》(见附件1);
2.2010年度业务经营报告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(1)公司经营思路、发展模式及运作情况简介。
(2)信贷业务开展情况。主要包括年末贷款余额及户数、当年发生额及户数(应分别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情况列示相关内容)。
(3)经营情况分析。包括贷款利率区间分析、贷款集中度分析、贷款投向分析、保证方式分析等。
(4)与金融机构合作情况,包括合作家数、累计融资额、年末余额、保证方式等。
(5)其他业务开展情况。
(6)公司纳税情况。
3.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。(各公司须自主选择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,对相关财务报表及合规运营等情况出具审计报告)
4.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(见附件2)。
5.开户银行出具的2010年12月31日《银行对账单》和询证函。
6.《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。
7.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。
8.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年度会议决议等材料。
四、工作要求
请你公司认真做好自查工作,按时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年审要件报审,确保提交的材料翔实规范,数据真实准确。年审材料须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。
年审报告书等有关材料可登录市金融办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(http://www.tjjr.gov.cn)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2010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报告书
2.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
(联系人:林艳红;联系电话:83817899)

